5月1日起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化
来源:转载 日期:2021-04-21 00:21:04浏览:
近几年来,由于职工购房贷款需求大幅增加,沉淀的资金不断减少,为保障本地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自2020年5月起,我州暂停受理异地贷款业务。鉴于目前我州住房公积金存在大量的沉淀资金,为了满足异地缴存职工在延边州购房贷款的需求,决定恢复异地贷款政策。
自今年5月1日起,我州将实行职工二次贷款利率上浮政策,上浮幅度为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具体是: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五年期以上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职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时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为此,决定对职工实行二次申请贷款利率上浮政策,幅度为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原均按初次贷款利率,也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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