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押贷款
来源:转载 日期:2021-04-17 02:25:17浏览:
质押贷款指的是借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可作为质押物的有: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90%;以动产、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业承兑汇票、仓单、提单等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产品介绍:
贷款额度:5万—5000万
贷款利率:0.33—0.49%
还款方式:随借随还、先息后本、等额还款、计划性还款
贷款期限:1—30年
产品优势:
1.准入门槛低,放款速度快
2.政策优惠多,贷款利率低
3.手续简便周期短
4.贷款额度高,有效解决资金问题
5.灵活放款,随借随还
6.资质征信可沟通
7.贷款全程一站式服务
申请材料:
1.借款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4.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质物权属证明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